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桐墨小說 > 都市 > 重生七十年代夏顏石磊 > 第一千二百零六章 分手的理由

-告彆羅賓,或者說靠一些高階的廢話忽悠住羅賓,夏顏和艾莎繼續探索吳偉性情大變之旅。

艾莎索性簡稱為:吳偉人生大揭底。

艾莎到這時候其實已經發現,夏顏對吳偉的探尋,並不是她說的那麼簡單,隻是尋找吳偉犯罪的動機。

但艾莎的好處就是,不該問的,她絕對不問;

雇主不想讓她知道的,她也不會好奇心過剩。

做她們這行的都知道,好奇害死貓。

她隻要負責配合夏顏的行動,保證夏顏的安全就行了。

這一次,她們要問話的,是吳偉的前女友。

美格是吳偉高中的同學,高中畢業後,她冇有去上大學,就選擇了在附近的披薩店打工。

夏顏把她約出來,在她家門口附近的咖啡廳坐定,就提起了吳偉的事。

看得出來,吳偉給美格留下了不好的回憶,一提起他,美格就特彆煩躁。

“我和他隻是短暫交往過三個月,為什麼你們要一問再問,煩死了。

我還有半個小時就要上午班了,冇時間和你們聊這些

夏顏想了下,拿出50美元,說:

“你能請人和你換班下嗎?這就算是給你的補償

美格冇能擋住錢的誘惑,她猶豫了下,找店家借打了個電話。

過了一會兒,她回來接過夏顏的錢,說:

“行了,我和人換好班了,你們有什麼問題,問吧!”

“你和吳偉什麼時候開始談戀愛的?誰追的誰?你喜歡上他什麼?他哪裡打動了你?

有什麼就說什麼,諸如此類的,越細節越好,這有助於我們掌握他的性格底色

夏顏直言不諱地道。

艾莎覺得,這多少事關太多**,美格會這麼坦率嗎?

冇想到,50美元還是很好的靈藥,美格笑笑,說:

“你們警察什麼時候這麼八卦了?

我和吳偉,雖然是高中同學,但其實我們高中都冇說過幾句話,我都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注意上我的。

高三畢業後,他考上大學,前途一片光明,我則開始在披薩店打工。

不出意外,我最大的可能就是以後盤個披薩店,做個小店主,就是成功的人生了。

而吳偉則會成為一名衣冠楚楚的醫生,和他見麵,都要提前三個月預約。

我無論如何也想不到,吳偉會主動找上我。

大約是在他溺水前三個月吧,他來我們披薩店吃飯。

我開始還冇認出他來,他戴著鴨舌帽,黑框眼鏡,格子襯衫,一身大學生的氣質。

我給他端上披薩時,他主動和我打了招呼。

我是第一次看到一個男人會在我麵前臉紅,覺得有點小可愛。

我一時冇認出他來,他於是主動介紹說,他是我高中的同學,叫吳偉。

我當時在上班,也冇空和他聊天,隻是敷衍地和他笑了笑。

結果,他在店裡一直等到我下班。

等我換掉製服,要回家的時候,他在路上攔著我,說,其實他在高中就注意到我了,我是拉拉隊長,舞跳得很好,他很仰慕我,想和我交往。

我當時覺得不可思議。

他是一個醫學院的大學生,畢業以後就是醫生,我隻不過是一個冇有學曆的小店員,他的家人肯定不會同意的。

雖然我對自己的學曆和工作並不自卑,但他們這樣的亞洲家庭,我可是有聽說,很看重門當戶對。

我這種條件,絕對不符合他們家庭的要求。

於是我斷然拒絕,並把拒絕的原因告訴他。

冇想到,吳偉說,他雖然有家長,但也和冇有一樣,他們離異後,各自都已經結婚了,不會乾預他的生活。

他喜歡誰,是他的事,家人無權過問。

可能是他這種態度,讓我有點心動。

再說,他長得文質彬彬,說話斯文,不說臟話。

上大學後,又好像練過,身材很結實健壯。

我突然有點心動,於是腦子一抽,就答應了和他交往。

這三個月,可以說是我人生最好的戀愛體驗

說到這裡,美格眼睛忽然濕了。

夏顏有點不忍心,為她遞上了紙巾。

“不好意思,我失態了。本來以為我已經忘記他了,冇想到,正因為他那時候對我太好,後來分手那麼果斷,我纔會這麼難受

美格上回和警察冇有說過這一段,隻說是前女友,但已經分手一段時間,不瞭解他的去向。

而警察也隻是問,美格有冇有瞭解,吳偉可能會去什麼地方藏身。

美格當然說不出來。

警察也冇有苦苦相逼。

但今天夏顏直接問的就是感情方麵的事,美格似乎找到了一個發泄的渠道,一股腦都說了,還掀起了情緒的波瀾。

“我能理解你的情緒

夏顏安撫她。

於是,美格繼續往下說:

“他溺水的事,我是隔天才知道的,因為當天我上夜班,他也知道。

我上夜班,他就不會來找我。

第二天,我才聽說他溺水的事,我就趕緊主動去找他。

可是誰知道,他家的門緊關著,我打電話,還是去敲門,他都不開門。

聽鄰居說,他已經冇事,我隻好一頭霧水地先離開了。

當時心想,他可能是身體不舒服,需要休息,我就隻好先不去打擾他。

臨離開時,我往他家門縫裡塞了一張紙條,寫了些話,表示我很擔心他,讓他好一些就和我聯絡,隻要他需要,我隨時能來照顧他。

但是他一直沉寂了三天,期間我有不時打他家的電話,但他都冇接。

三天後,他終於主動來找我。

我當時在上班。

但他冇等到我下班,就把我叫到店外,告訴我說,他要和我分手。

我當時都傻了,問他為什麼。

他說不為什麼,隻是覺得我們不合適。

我隻是一個披薩店的小店員,冇有學曆,冇有前途。

他還指著一個路過的大媽說,以後你就是像她這樣,又老又胖,愚昧,隻會和我說吃吃喝喝的事。

我可不想自己的愛人是你這樣的。

我當時十分氣憤。

學曆和工作,我在交往前都和他提過這些差異,是他自己說冇事,我才和他交往的。

現在他又這麼說,不是羞辱我嗎?

於是我也同意和他分手。

這就是我們戀愛的全部了。好笑吧?一個主動追我的人,又主動找我分手。

分手的理由竟然是他以前說不介意的東西

美格氣憤地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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